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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获批部校合作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


本报讯(法学院 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研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决定与高校合作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全国有三十多所高校的相关学科参加申报竞争,经过教育部多轮评审,决定与中山大学合作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我校基地是华南地区唯一获批入选的研究基地,北京地区入选的研究基地有北京大学(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

我校基地由学校动员组织,以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为依托,整合我校法学、公共管理、教育学等相关学科资源,组建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研究团队。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长期关注教育立法研究,并积极参与教育立法实践。2013年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主持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15年承担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面上课题“完善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学位体系研究”。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聚焦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实践重大问题和教育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追踪国际教育立法动态,针对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和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同时开展教育立法评估、咨询及调研工作,为推动国家层面的教育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研究基地采取建设周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并实行动态调整。周期建设结束时,教育部将对基地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主要依据。在建设周期内,教育部每年根据基地建设需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提供业务指导。基地单位则在人员、资金、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

我校基地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密切结合的教育立法研究智库。我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将本着“国际视野、服务教育决策;参与立法、推进教育法治”的理念,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三大方面,致力于大湾区发展战略下教育立法与教育改革研究,借鉴港澳在教育立法方面的经验,探索内地与港澳进行教育合作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为推动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推进国家教育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2018年3月27日,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主办的教育立法基地工作协调会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在中南大学举行,我校基地负责人刘恒教授参加了会议并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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