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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与中建四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签署协议

本报讯(通讯员/金凤、卢世荣)1月17日上午,中山大学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我校南校园中山楼举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马义俊,副总经理潘兴,中山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兰平出席签约仪式。

兰平副校长对马义俊总经理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推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期待双方以此为契机,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整合校企优势资源,将中建四局工程技术优势与我校交叉学科研究优势紧密结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升产学研协同育人成效,共同培养环境保护领域高水平科技人才,共同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水环境绿色发展新模式,不断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马义俊总经理介绍了中建四局的发展情况、业务版块、工程技术创新成果、新业务开拓等情况。他表示,中建四局始终致力于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中山大学是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已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具有文理医工农艺等多学科厚实基础,双方合作前景广阔。他希望双方能不断强化顶层谋划,以项目合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深化合作领域,树立校企合作新典范。

双方与会人员围绕校企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合作形式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合作规划达成统一共识。

随后,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代表签署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校企共建平台、关键技术攻关、核心技术产业化、科研项目合作、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探索校企合作共赢新机制。

参加签约仪式的还有中建四局市场部执行总经理张嘉,基础设施部执行总经理陈明月,投资发展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肖榆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欧阳强,投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黄强,投资发展公司华南事业部副总经理李翀,投资发展公司华南事业部投资拓展部经理李越,以及我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一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孙连鹏、党委书记甘远璠、院长助理吕慧等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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