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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七讲

陈伟武:文化评鉴,端在“雅俗”

作者:文字/林梦佳 摄影/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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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下午三点,“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七讲“雅俗”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锡昌堂103讲学厅举行,主讲人为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陈伟武教授,讲座由中山大学人文学部主任、哲学系陈少明教授主持。

陈少明教授首先作了一个简短的引言。他说,“标识性概念”是一些中国文化特有且不一定存在于其他文化中、对理解中国文化或其中的某一些领域有帮助的概念词汇。相较于前几讲的“食货”“道器”等概念,“雅俗”更为日常普遍,几乎贯穿于我们文化所有的领域。但当一个日常用得最多、人们最不经意的词汇成为学术讨论对象时,它就变成了一个不那么容易处理的问题。陈伟武教授作为古文字学专家,从其自身研究视角重新检视这组日常词汇,将为我们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

“雅”与“俗”

陈伟武教授首先指出“雅”与“俗”作为一组对立概念,在西周时期已初露端倪。“雅”本指雅正、规范,又专指雅乐,即西周一种典雅的乐歌,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大雅》和《小雅》;后来“雅”衍生出高雅、典重、美好等含义。“俗”本指风俗、习俗,引申出平凡、通俗、浅俗、低俗、恶俗等含义。

《毛诗序》言“雅者,正也。”《文心雕龙·颂赞》言:“风正四方谓之雅。”《论语·述而》言:“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雅”本指雅正、规范,后衍生成为一个正面评价词汇。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言:“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颜氏家训·书证》中形容君子言“大雅君子”。后世又发展出“雅量”“雅怀”“雅座”“雅致”等等雅词。

“俗”原指习俗、风俗。《说文·人部》:“俗,习也。从人谷声。”《礼记·曲礼》:“入国而问俗。”《毛诗序》:“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又由“风俗”转指平庸、庸俗,成为一个负面评价词汇。如《庄子·天下》:“不累于俗,不饰于物。”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雅”“俗”之分,高下立判。

“雅”“俗”的相对与相涵

陈伟武教授继而以“雅俗”视角讨论文物、礼俗、文字、语言、文学和艺术,指明“雅”与“俗”作为贯穿文化各领域的一组概念,存在地域和时代的差异,“雅”与“俗”既相互对立,又互为依存。

就文物论,通过对一系列文物图片的欣赏,陈伟武教授指出文物作为古雅之物,里面蕴含着许多俗文化的元素;同时当实用之物褪去实用性成为审美之物时,也就从日常俗物转为典雅之物。

就礼俗论,礼俗即为雅俗。“礼”在古代的国家政治生活和普通民众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周礼》《仪礼》和《礼记》对于“吉、凶、军、宾、嘉”五礼有着系统而周详的阐述,甚至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礼学”。只要合乎礼制、仪节和礼书的行为规范,就是“雅”的行为,否则就是“俗”“野”“鄙”。然而礼俗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如《孟子·离娄上》言:“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此外,对饮酒的态度也可见礼俗并非一定不易,而是具有时空性。如《尚书·酒诰》将戒酒提升到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论述,而北京大学藏秦简《酒令》、魏晋时期刘伶的《酒德颂》却将饮酒视为生活的一种游戏。

就语言文字论,孔子读《诗》《书》及执礼都是使用“雅言”,即规范的语言。所谓规范的语言,其实就是通语,而不是方言。不仅语言,文字从产生之日始,当即有繁简之别,也有正体俗体之分。

语言文字的雅俗也随时间发生转化。陈伟武教授举了几个生动的例子。如“变态”一词,古义指动态、事态变化。屈原《九章·思美人》:“吾且儃佪以娱忧兮,观南人之变态。”刘禹锡《代谢手诏表》:“鸾凤骞翔而变态,烟云舒卷以呈姿。”现代“变态”指动植物的形态变化,也用作贬义词,指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不正常。又如“待诏”在汉代指等待皇帝诏命,唐代用为官名,如翰林待诏,宋代民间尊称手工艺人为“待诏”。此外,俗语言也存在雅化、驯化的现象,如“蒙古大夫”的“蒙古”就是“矇瞽”的假借。

就文学论,文学是表情达意的工具,当然应以雅正为本,所以刘勰《文心雕龙·情采》篇说:“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梳理各时代的文论,“古雅”“高雅”“雅正”都被视为文学评价的一个重要维度。

吴承学先生曾经专门论述过“人品与文品”的关系,特别提到清代诗论家叶夑的“胸襟”说:“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强调“叶夑所指的‘胸襟’,既不单纯指儒学修养,也不仅指名节品行,而是指具有高超思想境界、人生识见与审美理想的作家的主体意识。”文学的“雅”,固然不能与“胸襟”等同,但确实包含了“胸襟”之类的内容。

就艺术论,书法、绘画、音乐、戏剧、雕塑等艺术都有雅俗之分。这里主要以音乐与书法为例,展开论述。音乐之雅,如古人常用“黄钟大吕”来形容音乐的庄严、正大与和谐。音乐之俗的直接代表便是“郑卫之声”。如《荀子·乐论》:“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扬雄《法言·吾子》:“或曰:交五声十二律也,或雅或郑,何也?曰:中正则雅,多哇则郑。”“雅”与“郑”从正乐与淫邪之乐引申为正与邪,如《文心雕龙·体性》:“然才有庸亻隽,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烁,陶染所凝。”书学史上也以雅俗作为书法的重要评价。

陈永正先生对中国书学史上的“雅”与“俗”作了系统的论述,他说:“直到唐代,书论家才谈到‘雅书’的问题。……古人论雅书的词汇,有古雅、闲雅、和雅、淳雅、澹雅、逸雅、韶雅等,而以‘古雅’最为书论家所重视。”但是,雅俗评价存在主观性。以王羲之书法为例,明代学者王世贞将王羲之书法视为古雅的代表,赞其“自古雅”“黯淡古雅,出蹊径之外”等,但韩愈《石鼓歌》却言“羲之俗书趁姿媚,数纸尚可博白鹅”,相似地,张怀瓘《书议》也说“逸少(王羲之)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可见雅与俗,在不同的人眼里,可能大相径庭。

以“雅”化“俗”,化“俗”为“雅”

无论古今,雅与俗的对立,无时不在,无处不在。雅俗的相对性,使其成为评价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一面内窥镜,可以照见被评判对象的是非高下。同时,雅俗互为依存,互相转化,又蕴示着化俗为雅的可能。诚如清代李渔《闲情偶记·戒浮泛》所论:“极粗俗语,未尝不入填词,但宜从脚色起见。……又有极粗极俗之语,止更一二字,或增减一二字,便成绝新绝雅之文者,神而明之,只在一熟。”粗俗用语并非不能用于词曲中,但要适合角色身份。并且,极粗极俗之语也能成绝新绝雅之文。

陈伟武教授最后总结道:“‘雅俗’有不同层面的差异:客观事物的雅俗——社会群体或个体精神气质的雅俗——艺术作品韵致格调的雅俗。对人、事、物的雅俗评鉴,可能包含比较复杂的因素,如对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心理、情感、精神等层面的认知。”他还寄语:“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我们任重而道远,一定要努力弘扬古代文明中的优秀传统,从传统挖掘出中国智慧,挹注新的时代精神,用高雅、古雅、清雅去改造凡俗,‘雅文化’要普及,‘俗文化’要升华,铸古出新,真正做到大俗大雅,雅俗共赏,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新文明。”

分享与提问

陈少明教授说,陈伟武教授的报告让我们生动地看到一个日常简单词汇背后的复杂性与丰富性。“雅俗”问题于我们而言,不能只是看到这个概念背后的现象,最主要的还是要知道雅跟俗的转化。他又补充道,学术也有雅俗。论文选题的俗,是学问最大的问题。俗是人云亦云,之所以学术之俗不可行,是因为学问要求必须有智识和创造性。如果我们对“雅俗”有充分的意识,并把它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领域,那么我们的为人或是文化,也许都会变得更好。

周春健教授分享了从这次报告中获得的学术方法的启示:通过对文字的解读,对字义词义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重新理解经典的一些涵义。周老师还提问:从历史的演化流变角度,“雅”大约何时由“正”的含义,演变为现代观念上与粗俗相对的高雅义?对此,陈伟武教授回应,语言学上有所谓词本义,“雅”的词本义就是雅正,但雅跟俗的对立在先秦就已存在。

有学生提出:雅和俗除了交融的一面,是否有严格的区分?陈伟武教授回答说,雅俗之间确实有对立斗争,有时确然存在无法共通的鸿沟,并以生活中的例子说明了以雅化俗的局限性。还有学生提问:如何看待普通大众把先秦上古的东西都视为典雅?陈伟武教授风趣地回应,也有人把古文字看作是“垃圾文化”,从不同人对古文字不同的态度,更可见雅俗概念的相对性。

(来源:人文学部,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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