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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十讲

吴飞:风标自落落,文质且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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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何擎宇 摄影/施雨)6月14日下午四时,“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十讲“文质”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锡昌堂103讲学厅举行,本期讲座由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吴飞教授主讲,中山大学哲学系丁耘教授主持。

丁耘教授在开场白中表示,“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举办至今,教授们匠心独运的阐释,让一个个浸润于传统的概念重新披上了时代的新衣。而本次讲座,吴飞教授带来了又一个关键概念——“文质”,而他对于这一概念的阐释,势必伴随着他多年的积淀,给在座的师生带来思想上的冲击。

文为“尚质之文”

讲座伊始,吴飞教授开宗明义,将“文质”视为“中国哲学辩证法最重要的体现”。吴飞教授表示,说到“文质”,我们总能第一时间想到孔子所说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看似清晰的语言结构,暗藏了无数玄机。如果想要解开谜题,我们就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视角和框架,是以吴飞教授将他对于文质的阐释明确划分为文学修辞、历史模式、礼乐制度及君子修身四个论域。

首先从文辞的层面来说,“文”本义是质地上面的纹理,“理”就是玉石中那样极为细密的纹理。吴飞教授认为,自然物都是有质有文,如果依循自然质地之纹理,将自然物加以文饰或节文,也便有了文明。顺着这个思路思考文和质的辩证关系,是以“文都内在于质”。而一旦文皆内在于质,则所谓“尚质”,以及由此引发的对“质”的言说,亦可视之为文。这也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说:“老子疾伪,故称美言不信;而五千精妙,则非弃美矣。”尽管老庄在思想上“重质轻文”,然而其对于“重质”思想的表述,终究还是“华美”之文。

吴飞教授又以《论语·八佾》中“绘事后素”的议题为例,进一步说明了文质之间的关系。对于“绘”和“素”的理解古来不一,吴教授认为,从文质的角度去理解,郑玄等人的观点似乎更为合理,即认定“凡绘画必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这便是以“素”为“绘”后之功,认为“素”是待众彩“绘”就,再行勾勒,是谓“绘事而后素”。素色虽无任何绚丽色彩,仅有本色之“质”,将其置于众彩之上,本为推崇其“质”,却不承想其勾勒众彩,已然成“文”。

从巫史传统到“文质彬彬”

“文胜质则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然而这里的“史”还不是今人所谓历史,而是“掌书之官”,即史官。吴教授表示,史官是从巫官转化而来,巫官有着沟通天人的独特能力,其后巫官逐渐发展为史官,史官继承了巫官的历算、祭祀、占卜等天职和礼职,还精通于文字书写。

孔子所言“文胜质则史”,吴飞教授认为,孔子这里并非借助另外一个系统批判“史”,而是在继承史官传统的基础上,对史官传统进行了改造,赋予了它更为丰富的内涵。因为巫史传统的宗教性来自自然的神秘化,而非超自然的神秘化。以自然为“质”,则史为“文”。如果过于突出文明、历史的神圣而忽略自然,就会出现文采繁复,但其中精诚之质不足的情况。这无疑是违背了巫史传统对于自然的崇尚,是以孔子“文胜质则史”的批判,正是对文明过度发展的纠偏。

更为重要的是,孔子在其中加入了“义”的态度,在文明之中把握文明的限度,在文明架构中做到文质彬彬。因此,吴飞教授表示,孔子所谓“文质彬彬”,是要在文明极度发达的状态下,熟练掌握文明的真谛和各种技艺,从而将质的内涵充分呈现出来。所以尚质的根本不在于去文,反在于修文,只有通过修文,人才能以更好的姿态返归于质,如是“文质彬彬”,于是而为“君子”。

在讲述“文质史观”的最后,吴飞教授将其与西方进化历史观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西方的进化史观只有依靠目的论才能成立,是以当前历史主义的危机,就在于消除了目的论的线性进化史观,从而沦入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泥泞。而文质史观因为文质的辩证关系,并不需要一条通往终点的直线跑道,也同样不需要终点,不需要目的。历史始终在“文”和“质”的张力之中寻找平衡,呈现出循环的姿态。

礼乐制度中的“文质结构”

首先从狭义的礼乐来说,“文饰”“节文”是礼最为主要的功能。《礼记·坊记》:“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而对于礼的“节文”功能讨论最为细致深入的是荀子,《荀子·礼论》中说:“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吴飞教授解释道,断长、损有余,这便是“节”;续短、益不足,就是文。如果这两方面都做到了,那么礼就不只是修饰了人的外在,还会有“行义之美”的效果。

如果从广义的礼乐来说,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都被囊括进来,故而文质结构也要扩大至整个人类群体。吴飞教授表示,从性命论哲学的角度看,“质”的哲学意义就是自然性命,这种自然性命扩大到群体,便可以视作由不同性命体构成的一个自然的生生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呈现出纯粹的生命,从而先于所有文明的建构,在这种共同体中,人只有最朴质的自然情感,也就是所谓“亲亲”。而文明之建立、文明共同体之形成,则是要赋予此原始的自然情感以秩序,即以尊尊之文文饰亲亲之质。

在广义的礼乐视域下,质为自然,文为文明,自然的亲亲关系转化为文明的尊尊关系,产生了最初级的文明秩序,而这种基于亲亲之质形成的文明秩序,又势必反身维护亲亲之质。吴飞教授由此发出感慨:“自然是文明的起点和目的,人类的文明不应该将自然视为被规训的对象,更不应该超越于自然之上。”

“君子修身”与“文质之辩”

吴飞教授将讲座的最后一部分落在了“君子修身”的问题上。对于“文质彬彬”四字,朱子说:“言学者当损有余、补不足,至于成德,则不期然而然矣。”文质在此处变为个人内外的一种平衡,君子既求至美之质,以求以外在之文修饰、张显其质,最终成就完满之德。然而如果一定要在文质之间作一取舍,则“与其史也,宁野”,可见朱子一脉论及君子修身,仍是以质为首位。然而君子修身究竟应该重文还是重质,却并非一语可以道尽。无论是《论语·颜渊篇》中的棘子成,还是《雍也篇》中的子桑伯子,都是认为君子重其质美即可,不必求文。然而子贡和孔子则认定文质之间必须保持平衡,方可成为君子。

讲座的最后,吴飞教授基于文质概念向时代发问,他认为,文质之辩的张力,正是对自我的重新理解。在道家的思想进路里,文明的发展必然破坏自然,但他们又无法全然否定文明;儒家认为文明内在于自然,且以自然为目的,终将完善更美好的自然。然而,我们究竟如何保证文明的发展可以依循自然之质?保证人力过度创造的文明不会对自然形成破坏?吴飞教授表示,只要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深思,当下的你我均可以自然与文明之间的辩证态度,开启对现代文明与历史的重新理解与建构……

提问环节

“或曰:士之论高,何必以文?答曰:夫人有文,质乃成;物有华而不实,有实而不华者。”(《论衡·书解》)日月运行的轨迹似乎告诉我们,偏向一边总比保持平衡容易,但在“偏狭”中秉持“中正”之心而求“进化”,未尝不是“文质”之间的张力带给历史的价值。

丁耘教授认为,在关注中国“文质”的同时,对于西方的“质形论”的传统也不能低估。此外,丁耘教授还指出,《礼记·表记》中先言殷质周文,其后又以虞夏为“质”,殷周为“文”,此处存在着明显的前后矛盾,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矛盾,是因为在“文”“质”二分循环和三代(夏商周)三分循环这两种解释路线之间存在着理论的张力,如此一来,协调这两种路径之间的关系,便成了当下哲人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曹家齐教授认为,北宋著名琴师成玉磵,在评论当时琴坛指出:“京师(今开封)过于刚劲,江南(今江西)失于轻浮,惟两浙质而不野,文而不史。”音乐给人的感受总是相对玄虚的,但是在听完吴飞教授对于文质的解释之后,成玉磵的话似乎有了可以理解的角度。

顺着教授们各具特色的思考,在场学生也一一表达了自己对于讲座的感受和疑问。对于老师同学们的感受和问题,吴飞教授给出了他的回应与总结,他认为人之性命的根本活力仍然来自其性命之质,因而文总是内在于质,而非与质对立。如果将文质关系扩大至文明与自然的关系,则毋宁说文明的最初因素总是内在于自然,但是在微观视野下,人完全可能将完全人为的“文”(而非“尚质之文”)强加于事物之上,从而导致“文胜质”的问题。

(文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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